林小冉聽他這麼說,知道不是開玩笑的了,雖然還是覺得疑不解,但是不想放過這個機會,當即就直接說「不許反悔啊」忙去帽間換服去了。
出來的時候,沈懷瑾看了一眼,眼眸半瞇著。
“過來。”
招手讓過去。
林小冉沒多停留,問了一句「怎麼了」?腳步還是乖乖往他那邊挪。
沈懷瑾直接手,將上的服全給扣得嚴嚴實實的,旋即牽著一塊兒又去了帽間,從里面找到一個絨線帽子,給戴在頭上。
確定沒什麼地方可的了,這才滿意牽著:“走。”
“嗯。”
林小冉興不已。跟上他的步伐,開門出去前,還用東西給的臉都圍了一圈。
等上了車,才讓取下來,就坐在副駕駛。
“坐好了。”
隨著沈懷瑾一聲喊,林小冉應了一個「嗯」字,車子緩緩駛出。
此刻已是暮四合,街道上五六的流打在他們上,林小冉覺得平時再普通不過的景,現在竟然變得這樣……
這樣人。看得整雙眼睛都是亮堂堂的,直勾勾盯著外面不肯移開。
途經市中心最繁華的地段,到都是金碧輝煌的樣子。尤其是車子從魅力皇朝經過,林小冉看著那些還穿著修子從邊上妖嬈走過,當時就看了一眼自己的肚子……
剛剛還噙著笑的臉,瞬間就黑下來了,很喪。
沈懷瑾自然是看出了的不爽,當即就安:“以前聽我媽媽說過,說孩子長大了,做了媽媽之后,肚子上面要長點才好。”
林小冉悶聲悶氣地問了一句:“為什麼?”
他很在面前提起母親的,那幾乎是他的地,他不說,別人死都不會問得出來,除非他主談。
“因為孩子大多不抗寒,并且有些服需要點才能撐起來,你別看們那樣子好看,等老了瘦癟癟的,真沒什麼看法。”
說到這兒,他還壞笑一下:“再說,現在的手好的。”
“沈懷瑾!”
林小冉沖著他低吼。
這男人,最近真是……蠢蠢呀,看來是真的給憋壞了,不就提這些。
“別生氣,等會兒給你一個驚喜。”
“我能信你?”
“你必須信我。”他倒是堅定得很,于是車子往前走了一截,在某個路邊停下來了。
林小冉還想著他要做什麼呢,正打算問,卻聽到有人敲了車窗。
“沈先生,您要的東西。”
從窗戶中遞進來一個包裝致的盒子,一看就知道是糕點。
沈懷瑾道了一句「謝謝」,旋即便將窗戶關上,那人已經走遠了。
“給你。”
沈懷瑾遞過去,林小冉埋頭一看,正是平時自家喜歡的慕斯黑森林,是瞧見那一層巧克力,口水都忍不住了。
“我……能吃嗎?”這段時間都是有專門的營養師給搭配伙食的,一家人都是監督。
“可以。”沈懷瑾的頭,應:“偶爾開個小差,沒問題。”
知道已經憋了這麼久,早就不了了,有時候看見明明很想吃什麼,卻因為月子不能吃,不開心卻要努力憋著的樣子給看得心里一陣陣疼。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