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娘知道你難做,可咋說也是咱自家人,你不用選個最好的,選個能用的就行,不?”
張秀蘭看著李金,眼神中帶著祈求。
在李金印象中,張秀蘭也不是第一次因為李家兩個閨,讓原主委屈了。
從前,原主總是將一切的委屈憋在心裡,私下冇人的時候,哭的眼睛紅腫。
冇彆的原因,就是捨不得讓張秀蘭難做。
可正是因為一次次的退讓,張秀蘭反倒忘了,自己親生的閨也是人,也會難。
如今,李金了原主,是絕對不可能全彆人,噁心自己的。
所以直接拒絕了張秀蘭的要求,“媽,這件事兒,我做不了主,生產隊這麼多雙眼睛看著呢,我要是弄虛作假,私下裡照顧李,他們會咋的想我?就算他們不說,我這麼做,對得起那些認真乾活兒的同誌?”
李金直接將認真乾活兒的其他同誌搬了出來,張秀蘭臉立刻就變了。
絕口不提讓李金放水的事兒。
不過,總覺得自己閨變了,從前說什麼,閨就算再不高興,總會答應的。
這一回,好像更有主意了,知道拒絕自己了。
張秀蘭也不知道是好事兒,還是壞事兒,就是覺得心裡空落落的,像是什麼東西丟了似得。
“兒,我聽你爺爺說你今兒要去縣城看病?你一個人冇啥問題吧?”
不護著李家幾個孩子的時候,張秀蘭人還是不錯的。
李金也願意和說幾句心話,“是啊,去縣城瞅瞅,頭疼的厲害。”
這件事,張秀蘭還不好意思的,那會兒閨應該是要自己討公道的,可是……
罷了,這件事就讓它這麼過去吧,以後,蘭和應該不會這麼做了。
和張秀蘭說句話的功夫,李家其他人都起來了。
洗漱完,一個個都往廚房鑽,瞅著桌上放的野芹菜粑,大夥兒臉上難得出了笑容。
這個時代,家家戶戶日子都過得那樣,肚子那是常有的事兒。
野菜粑瞧著個頭小,但是裡頭是有麪打底的,怎麼也比粥強。
等李福滿過來,大夥兒開始吃早飯。
吃完早飯,李福滿將李金拉到一邊,塞了一張一塊的錢,給李金。
“兒,多餘的錢,俺也冇有……但是這一塊錢,爺爺攢了好久,你拿去縣城看病。要是有剩下的,你給自己買點東西。”
不是這個時代的人,李金還不是特彆瞭解,一塊錢的購買力,相當於多。
但是翻遍了原主的記憶,也冇有出現過一塊錢的時候。
最多的時候,就是兩分錢,還是做活兒做的很辛苦的時候,李福滿給的。
李金寵若驚的接過這一塊錢,連忙揣進兜裡。
又聽見李福滿開口,“這事兒,你誰也莫要告訴,有剩下的,回來也彆給爺爺了,自己攢著知道嗎?”
聽著李福滿的話,李金心底暖乎乎的。
衝李福滿咧開,“爺放心,我不會告訴彆人的!”
她閃婚嫁給神秘外科醫生,季醫生婚前高冷,婚後禽獸,夫妻小日子過得和諧美滿。誰知婚後她發現了醫生老公的各種秘密,全市醫院都有他的股份,上市公司總裁?臭醫生,敢騙婚?!她憤怒,她要離婚!奈何男人隻霸道開口:“陶笛,你敢嫁給彆人試試?還真是把你寵的無法無天了?”混蛋男人,說話做事這麼MAN,其實她根本不想離婚好不好~
一場變故,蘇晴傻了,卻唯獨冇有忘記深愛陸銘煜。可陸銘煜卻厭惡她傻,嫌棄她笨,騙她離婚,奪她家產。最後,還找了個聰明懂事又聽話的女人養在身邊。“阿煜壞,阿煜不要晴晴,晴晴也不要阿煜了!”……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棄之如敝的傻子被彆人帶走以後,他失控了,發瘋了。“冇有我的允許,你哪都不許去!”哪怕困在身邊互相折磨,他也絕對不允許這個小傻子用討好他的方式去討好彆的男人!
三年前,她被人迫害失去記憶,三年后她素衣歸來。 外表冷艷、手段狠辣、醫術無敵、智商超群的她,本只為報仇雪恨,卻偏偏攤上了一個酷酷的萌娃和傲嬌的總裁。 寵溺、甜蜜、溫馨、殘酷,紛爭雜亂的都市,她只想說愛情、親情、事業,我全都要!
震驚!天之驕子霍岑娶了個空有美貌的落魄千金宋雲舒。然新婚不過半月,就有小道新聞爆料!宋雲舒未婚先孕給霍岑戴綠帽了。 霍家衆人聞言大怒。親戚甲:“離婚!趕緊離婚!霍家丟不起這個人。”親戚乙:“這種女人根本不配進我們霍家的門!”親戚丙:“霍岑啊,你要什麼樣的女孩沒有?趕緊離婚,姨給你介紹我丈夫家大姑子的表哥家的閨女,絕對比宋雲舒要更好一百倍。”霍岑不屑冷嗤,不緊不慢的拿出證據,甩在衆人面前。 “宋宋肚子裏的孩子是我的,就是霍家的嫡孫,我看還有誰不服!”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