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時另一邊。
大房院落里,李玟卿正悠閑自得的澆著親自養著的那幾朵花,花圃中間還有一個大池塘,里面養了些金魚。
管家秋叔就站在的后看著魚池里的魚兒,笑道:“老夫人,您的眼實在是獨到,沒想到簡小姐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樣,竟有這等狐本事,把二爺勾得魂都沒了。”
“您是沒瞧見二爺哄著的樣子,那模樣跟生怕簡小姐不高興似的,輕聲細語的。這麼多年,還真沒見過二爺對誰這副模樣。”
聽見這番話,李玟卿用余睨了秋叔一眼,淡然一笑道:“乖巧?可不乖巧,這丫頭本事可多著呢,別小瞧,就今日的表現看來……霍廷琛那小子近段時間定會寵著,把當做小祖宗一樣的供著,有求必應。”
“這男人嘛,一旦沉迷于,就容易壞事,他霍廷琛也不例外。”
秋叔聞言連忙點頭附和道:“老夫人說的是,簡小姐確實是有這種本事,要是換做旁人早讓二爺給弄死了,咱們就沒有機會。”
聽著李玟卿又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澆水壺轉過頭來看向管家秋叔,道:“就這容貌,這京都恐怕找不到第二個,你別忘了,這丫頭可是簡月生的,簡月當年都能將傅家家主迷的神魂顛倒的
這一看兒就是天生的狐子啊,都不用教,只需要勾上幾眼就能迷住男人的心智,也難怪那孽種會被迷那個樣子。”
秋叔聞言,想了想,斟酌道:“對了,老夫人,我記得大爺好像也喜歡簡小姐的,您這一安排,只怕大爺會不高興?”
提起自己的孫子李玟卿臉頓時沉了下來,不滿道:“那混小子他是不是又找你了?”
秋叔見狀立即垂下腦袋,恭敬地應聲道:“呃…大爺說只是想讓您幫幫他,說是連個傭人的兒都追不上,丟人。”
“哼,丟人?我的臉早讓他們父子給我丟盡了,心培養多年,愣是比不上那狐貍的兒子半點,你讓他趁早死了心,別惦記那丫頭,省得壞了我的好事。”
秋叔低眉順目道:“是。”
“對了,讓你辦的事,你辦得怎麼樣了?”李玟卿睨了他一眼。
“都辦好了老夫人,想不到簡小姐鄉下那些親戚都見錢眼開,區區幾萬塊錢就能把他們通通收買了,一點都不費勁。”
李玟卿聽后,滿意的點點頭:“嗯,這些人雖然都是沒文化的鄉下人,可作用大著呢,那丫頭若是敢不聽話忤逆我,那我就先讓這些鄉佬去整整,他們一人一口唾沫,都足夠淹死了。”
說完,李玟卿又看了秋叔,眼底閃過一狠厲之。
“對了,你去把那丫頭給我來,有些事,我得親自代,不然還以為自己傍上霍廷琛這棵大樹,今后就能遮風擋雨了。”
“我必須給一個下馬威,才能乖乖替我辦事,免得以為自己飛上枝頭變凰了,便不需要畏懼于我了。”
李玟卿睨了一眼秋叔吩咐道。
秋叔隨即應了一聲,連忙退了下去。
對方一離開,李玟卿就坐回了藤椅上,一雙明的眸中流出險之。
在心中暗付道:簡月啊簡月,你可真夠厲害的,當年自己差點嫁進了傅家,如今居然又能把你那兒養得如此出眾,只可惜了,你最后嫁的終究是個鄉下人。
下人就是下人,注定是一輩子奴籍,永遠都不可能翻!看在我們好姐妹一場的份上,暫且幫你一把。
想著,李玟卿沉的目投向了窗外灑落的大雨。
……
此時,屋外的雨聲漸漸變大,霍廷琛下午有會議,只能先行離開。
臨走前,他貪的將小姑娘抱到車上親熱了一番。
在溫家兩兄弟看來,二爺對簡之夏的新鮮勁剛上頭,的確沒那麼容易聽得進勸說。
只不過溫凜還是覺得十分難以理解,連看著那輛車的神都變得復雜起來。
……
車廂,冷氣開得很足。
簡之夏被他摁在的沙發里,兩條被迫纏繞著男人健碩的腰間,就連小手都被他用大掌的控制在掌心。
車門關上,隔絕了窗外淅瀝瀝的雨聲,還有車細碎的低。
車微微晃著,男人被這個小狐貍勾得魂都丟了,久久不舍得下車。
一次又一次的,就是要不夠。
……
“先生…唔.....我該回去了。”
霍廷琛的吻集的落了下來,似乎還想再來一次。
他吻得太急,把小姑娘的瓣都親疼了,簡之夏掙扎著想推開他,卻被他抓住小手按到頭頂。
“疼….別親了。”簡之夏掙不開他的束縛,只能著聲,嗚咽抗議。
霍廷琛一怔,隨即停下了作,抬眸看向。
當看見小姑娘微腫的瓣上泛紅的印記時,他忍不住用指尖輕著:“寶寶,弄疼你了?”
“嗯。”
簡之夏悶悶的應聲,隨即起撲到男人懷里,聲撒道:“先生,我該下車了,不然你那些手下都要生我的氣了,等下該說是我不懂規矩了。”
霍廷琛看著嗔的模樣,不低笑出聲來。
“你是我的人,他們不敢。”
說完,他又低頭想要欺負,卻被簡之夏手抵著他的瓣阻止:“先生,你要是不想我被人討厭的話,就趕放我下去,溫特助都說了,會議很重要,你不可以遲到。”
“小家伙,你這是在趕我?”霍廷琛皺眉,故意曲解的意思。
簡之夏:“……”不然呢?再親下去就要壞掉了。
男人見委屈著不再言語,只得抱回上哄著:“好了,那等今晚?我來接你回帝苑,在那里,沒人打擾。”
簡之夏聞言故作妥協,斂去眸底的黯然,摟著他的脖頸道:“嗯,我會乖乖等先生回來接我的。”
“乖。”霍廷琛又啄了啄的紅才依依不舍的幫穿上服,抱下車去。
……
而站在車外的溫凜早就把白眼翻到天上去了。
他罵罵咧咧的沖著溫冽道:"你怎麼就不知道攔著點呢?明知道二爺會中計,還讓他去見那個狐貍,現在好了,這麼重要的會議要開始,還在里頭弄個沒完?瘋了,真的瘋了,他中那人的毒了。”
溫冽聞言瞥了他一眼:“行了,別在這里發牢了,二爺做事還得到你心?這麼多年他是怎麼打拼過來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別把你自己的想法強加給他,指不定人家現在本不需要錢跟事業,就要個老婆。”
“還有……別再說話了,什麼狐貍,那今后可指不定是咱們的夫人,小心讓二爺聽到,剝了你皮。”
溫冽說完就朝遠那輛車看了一眼。
當看見二爺摟著那人下來時,二人連忙站直了,恭敬地垂首:“二爺。”
“嗯。”霍廷琛淡漠地應了一聲,便轉眸看向簡之夏:“乖乖回去休息,我今晚過來接你。”
“嗯。”簡之夏乖巧的點點頭,隨即又笑笑朝著溫冽跟溫凜頷首,那模樣毫看不出任何破綻。
這下溫凜再怎麼懷疑,也只能接這個事實了。
他們二爺有了人,還是一個心機深沉,頗有狐手段的壞人!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1V1+雙大佬++病嬌+馬甲+甜寵+萌寵+雙向奔赴+救贖+無邏輯+HE洲際會所拍賣尤物藥人,他以一百億的價格把她拍回去。為了驗證,他割破了她的手,喝了她的血。卻沒想到會她的味道卻讓自己上了癮,從此他寵她護她。把她帶回去的第一天,夜之庭摸著下巴,“你說取什麼名字?”屬下夜謙搖頭,他笨,想不出來。夜之庭勾唇,琥珀色的眸又邪又妖,“承歡怎麼樣?”夜謙不明白,直到知道那句詩:承歡在庭下。
宋晚和陸晟的開始,是她見色起意,而他為色所迷。他們一個殷勤主動,一個來者不拒。享受著縱情肆意的快樂,等待著激情散盡的默契分開。誰料廝磨的時間久了,浪子突然起了心思,他握著宋晚的手,低下他高貴的頭顱。“晚晚,你愛我,好嗎?”“陸總,別鬧了,先前說好的,咱倆之間不走心。”——這場成年男女的游戲,誰是真的善男信女。又是誰先動了心,要入地獄。
被劫持后失蹤五年的余可回來了,本以為她的丈夫見到她會喜極而泣,激動不已。可誰知,對方早就以意外事故為理由為她報了失蹤,申請了死亡證明,并且另娶富家千金重建了新家庭。 宴會上,富家千金當著眾人的面欺辱余可,揭開她的傷疤,造謠詆毀她,咒罵她應該死在外面,她曾經的丈夫卻始終不肯幫她說一句話。 就在余可無助想要離開的時候,海城第一世家唯一的繼承人卻將她扯到懷里,眼底帶著無盡的戲謔。“余可,他不要你,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