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在補償昨晚缺失的覺,睡得很沉。再醒來時,已接近六點。
打開電窗簾,傍晚鋪灑進房間,暖洋洋的流過全,大腦休息過后也清醒很多。
雅舍提供晚餐,是當地風味的牛面,泡在咸香微辣的特調湯里。余笙喝完湯,還嘗了老板娘親手腌的泡菜。
倒是和腌的差不太多。
飯后便去了古城。
老板娘給了張地圖,余笙看不懂,拿在手里當扇子扇。
古城附近植被,氣溫偏高,到了傍晚還熱氣蒸騰,扇出的風也是熱的,但聊勝于無。
茶店門口排著長隊,又又熱,余笙正在猶豫去不去,手機突然震起來。
瞥了眼——小姨媽。
眉頭倏地擰。
在接與不接中搖擺片刻,看了眼右側賣桂花餅的店,顧客不多,門口能站人,還有點屋檐能擋太,于是走到屋檐下接聽:“怎麼了小姨媽?”
這位給打電話,總不會是聯絡來的。
“喂,笙笙,我聽說你出去旅游了?”小姨媽嗓音高而尖銳,平時就咋咋呼呼的,手機著耳朵更顯吵鬧。
余笙皺眉,把手機拿遠了些:“我在黔鎮,怎麼了?”
“去那麼遠啊?玩多久?”
余笙笑了笑:“您找我有事嗎?”
“是這樣的。”小姨媽言歸正傳,“上次跟你媽媽說了,要介紹你姨父單位的一個小伙子跟你認識認識。我前天把你微信給他的,人家說你這邊一直沒通過。”
“哦。”余笙想起那個加過三次的陌生人,無奈地額頭,“我在外面玩,不怎麼看手機。”
小姨媽說:“那你先給他通過一下,有時間再聊嘛,不然顯得多沒誠意?”
沒誠意就沒誠意唄。
余笙腹誹著,撇了撇:“哦。”
說來也荒唐,小姨媽覺得二十四歲還沒滿,就要著急相親。其名曰搶占市場,以免好男人都被挑走了。
小姨媽是家里最得寵的兒,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大家都是順捋。所以顧教授雖然不認同,也不好說什麼,只讓余笙亮眼,多認識幾個人沒關系,但談朋友要慎重。
余笙就沒想談。
顧教授說是沒開竅,可只有自己記得,十六歲那年開始悸的心。
那是一個秋天,剛進高中校園的安靜地坐在班級方陣里。迎新晚會的舞臺上燈閃爍,穿白襯的年背著吉他,唱了一首《簡單》。
隨后在蒼白乏味的漫長日子里,留下不可磨滅的彩痕跡。
雖然時隔多年,那抹痕跡早就褪了,但存在過的東西,永遠不可能真正消失。
余笙掛掉電話,思緒出走了片刻,直到有強的力量將拽了一下,手臂隔著纖薄的防曬,覺到炙熱的溫度。
低頭向熱源,看見一只小麥的手,手掌寬大,手指修長,骨節勻稱分明。
指腹有糙的繭,磨到手臂敏的皮。
“干什麼?”這人嗓音年輕而干凈,卻帶著狠厲的呵斥。他另一只手在一個清瘦矮小,皮黝黑的男人肩膀上。
和拉著的力道截然不同,指尖快掐進那人骨頭里。
“沒干什麼,你放手。”瘦小男人兇的,用力甩開他,一溜煙鉆進擁的人。
余笙忽然反應過來,手匆忙向兜。
錢包已經出一大半。
松了口氣,趕把錢包塞進最里面,握住,這才驚魂未定地向剛剛幫助自己的男人:“謝謝你——”
最后一個語氣詞哽在半路,消了聲。
余笙不止一次想過,假如再相遇,能不能一眼認出他。
最后覺得不會。
七年了,偶爾看到自己的舊照片都會恍惚,更何況是另一個客,哪怕曾經多麼熱烈地喜歡過。
現實中他的變化更大,超出淺薄的想象。
皮黑了,從年時的白皙變小麥,和長年累月暴在高強度紫外線里的本地人一樣。
五更朗了些,連眼睛都更大了,整個人不僅筆直得像樹干,更有一種常人沒有的氣神。
和記憶中的覺好像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
可還是認了出來。
第一眼,毫不猶豫地,腦海浮現出那個名字——
裴晏行。
第3章 第 3 章
◎除了剛剛那偶然一面,以后怕是也不會再見。◎
那三個字差點口而出,幸虧的反應更誠實——嚨像塞了團棉花,短暫地發不出聲。
“來旅游的?”男人率先問。
他已經放開握著胳膊的手。
熱源消失那刻,心底一陣悵然若失,余笙遲疑地點點頭:“嗯。”
“這邊人員混雜,要小心。”男人淡淡提醒道,“晚上十點后別一個人外出。”
腔綿延不止地翻騰,心臟里都像被煮沸,滾燙流竄過全。余笙使勁咽了咽嗓:“……好,謝謝。”
說完,雙腳比腦子反應更快,帶著飛速逃離這個人面前。
曾經也無數次想過,再見到裴晏行會是什麼場景,會說什麼,做什麼。
想過千萬種,卻唯獨沒料到答案是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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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想,那個男人,早就已經察覺一切。“你以為我留你在身邊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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