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箏適才在席間被鄉紳們攛掇著飲了好幾杯,臉酡紅,連耳朵尖都是熱的。怕席間出糗,忙早早退出來。此時一見風,便有些輕飄飄的頭疼。
頭疼是舊疾了,常年用清腦醒神的香藥按額頭,能稍稍緩解的難。自己也說不清,這頭疼的病跟腦后那個的傷疤是否有什麼關聯。
從胡家走出來,本該侯在巷子里的馬車不見蹤影,那送客出來的胡家抿笑道:“對不住得很,前頭了太多鄉親們,把巷口堵了,車子一時進不來,勞煩們隨我走幾步。”明箏知道此刻前門空地上滿的盡是忙著瞧戲的老弱婦孺,一年到頭不到幾天清閑日子的他們正興高采烈對臺上的戲文行頭品頭論足,邊嗑瓜子邊嘗著點心。而白天幫忙清路出過力的男人們都被邀請在院里吃酒。里里外外的喧囂像熱浪,鬧哄哄充斥在香甜的空氣中。
明箏和林氏均戴上了紗帽,夜里這般吹著風踏著人聲走在外頭,對兩人來說都算是極為稀又新鮮的驗。
鄉下人淳樸熱,不講求那些虛禮,為著生存,人一樣要出來種莊稼收麥谷做苦力。貧窮但直爽,沒人拐著彎的去說話,要人費心費力去猜話音,心里想的和里說的全是一個樣。
這份簡單純粹,于明箏來說是太過奢侈的東西。早就學會察言觀,學會審時度勢,學會撿著人想聽的話去說。
幾人沐浴著清涼的風,慢悠悠走在巷子紅彤彤的燈影里。有人看見們,不知誰起了個頭,高喊:“菩薩!”
更多人的目被吸引過來,白日里見過明箏一行的婦人們搶先上來,“,要回去了嗎?一塊兒瞧瞧戲?我小子占個最好的地兒給您。”
“,去那邊兒坐,我帶了小馬扎,還抓了一大把蓮子糖,您吃?”攤開的手掌,黑黝黝糙糙,一點也不像人的手。掌心托著幾粒糖果,抓得黏糊糊的,不知已攥了多久。
明箏正要說話,胡蹙眉嚷起來,“去去去,都起遠點兒,仔細著了貴人,你們吃不了兜著。”
講話態度蠻橫極了,那些村婦明顯有所顧忌,敢怒不敢言。明箏和林氏含笑謝過大家,在瑗華等人的護送下從巷子里出來,在東邊大路上坐上了馬車。
林氏簾瞧了瞧外頭還在跟車相送的村婦和孩子們,回對明箏努努道:“這胡家人可夠霸道的,鄉里頭沒有不買他們帳的。我瞧那些兵也待他們家客氣得很,這下更連嘉遠侯也給籠絡了,怕是胡家祖墳上冒青煙,眼瞧就要更進一步了。”
明箏閉目靠在車壁上,懶懶地道:“胡家跟娘房里的趙嬤嬤有親,不看僧面看佛面,畢竟是伺候了娘一輩子的面嬤嬤。只要他家不做犯國法的事,怎麼發財出頭,那是他們本事。可若是背地里打著明家的旗號來……”
抬手了額角,蹙眉續道:“那便不能容讓。嫂子回去提醒一聲,哥哥暗地里查一查的好。也不必知會娘那邊兒,免得弄錯了什麼傷了老人兒的面。”
另一邊兒,有個十三四歲的年正快步朝著黑黢黢的小道走去。他行匆匆,面容繃,襟上出一截與他打扮格格不的茜紅絹布,眼看就要消失在轉角的巷子前。
就在這時,他猛然退了幾步。瞪大雙眼目視前方,仿佛看見什麼可怕的東西。
鑼鼓點,看臺下人著人,沒人注意這黑暗的巷口。年不敢喊,一跪在了地上。郭遜立在巷口的暗影里,收起手里的刀,低喝:“拿出來!”
年哆哆嗦嗦從襟里掏出那個茜紅絹布小包袱,郭遜接過后,拿在手上顛了顛,順手掀起一角瞧了眼,面就變得古怪起來。
但他腳步沒停,不理會那還跪在地上的年,轉過幾步踱更幽暗的影里。
“侯爺,是人的東西……”
許久,靠墻立著的男人才慢慢說了聲:“嗯。”
“侯爺……”郭遜遲疑,“這個、好像不是多貴重的東西,也許主人家都未必發覺它被人順走了。”侯爺命他捉賊拿贓,他原還以為出了什麼大事,結果……就這玩意兒?他拿著都嫌燙手。
對面來一只手,骨節均勻的指頭張開,掌心朝上,意思是?郭遜不自在地咳了聲,“侯爺,您要親自驗贓?”他是不是該提醒提醒……
東西落掌心,分量不算重。郭遜暗自想象著侯爺打開此時臉上該會是什麼表,卻見陸筠將絹布好好裹,把東西放進懷里,“不必送,不許聲張,打五板,給他吃個教訓。”
陸筠簡單下令,然后轉蹬上馬,很快消失在巷中。
郭遜張愕然,許久沒有反應過來。侯爺這是怎麼?不知為何,他突然覺得,這東西的主人必然不簡單。
陸筠一路縱馬狂奔,跑出約十里遠近,才把速度慢慢降下來。
他心跳的很快,口藏著的東西令他張難言,又莫名帶了幾分難以名狀的欣喜。
他屏住呼吸,借著清亮的月,小心翼翼將東西取出來。
茜紅輕絹,質地很好,一重重打開,然后霎時,臉上紅了一片。
嘉遠侯面紅耳赤地著掌心上托著的件。
——是對做工巧的繡鞋。
底錦質,繡著小巧的并蓮。
他托著東西的手輕輕栗。說不出清道不明的緒,縷縷像蔓藤一般纏繞著他的心臟,連呼吸都變得十分艱難。
有一對非常巧纖細的足……
他沒辦法再想下去。
對是種。
他也瞧不起這樣的自己。
**
深夜的虢國公府,靜謐得沒有一人聲。
南邊的窗戶沒有閉,風吹竹葉的沙沙輕響,細微得幾乎聽不清,卻足以令陸筠心煩意又輾轉難眠。
十年。
他把一個人放在心里十年。
他很自苦,甚至多數時候都不允許自己去想。
注定無的緣分,再去奢求什麼都是自尋煩惱。
他一頭扎進軍營,苦守西疆,和將士們同食同寢,一心撲在戰事上頭,就這樣熬過了這十年。
就在他以為自己完全可以放下的時候,他又遇見了。
也許上蒼覺得給他的磨難還不夠。
要對他繼續考驗。
他看起來如此威嚴強悍。可他知道,這世上也有他辦不到的事。
他在外是如此自制克己,可一旦什麼事沾染了分毫,他就會立即退化,會弱下來,會變回那個無能為力,又癡傻可笑的年。
并蓮花繡鞋整整齊齊地擺在枕邊,他側過頭看見,目從鞋面之上,一點點描繪出心里想過一千遍一萬遍的那個廓。
他咬牙關,閉上眼,不能控制被底的變化。他難堪地握住拳,額上青筋都跳了起來。
唐七公子所著古風小說《三生三世十裡桃花》,作者唐七(原筆名:唐七公子)創作的首部長篇小說,“三生三世”系列第一部。主要講述了上古神話裡的前世今生,青丘帝姬白淺和九重天太子夜華的三生愛恨、三世糾葛的故事。
江倦穿書了,穿成一個裝病多年的炮灰,被迫嫁給離王薛放離。然而無人知曉,薛放離沒活過三章,江倦只要熬死他,就會收獲快樂的咸(shou)魚(gua)生活。成婚當日。薛放離:“本王時日無多,委屈你了。”江倦:“不委屈,王爺光風霽月,是我高攀。”薛…
互聯網大廠卷王姜嫻穿越了。穿越前,她剛因為焦慮癥向醫生求助:“我一天不加班渾身難受,放一天假就呼吸不暢,怎麼辦?”朋友問道:“你這病傳染不?來我公司待一下,抓緊把這病傳染開去!”穿越后,來到慢節奏的后宮,人人無所事事,她快閑瘋了!于是她二話不說,直接開卷。*某不愿透露姓名的答應:十一月份,京城雪下得最大的時候,姜答應天天在梅園跳舞!我的親娘啊,用得著這麼賣命嗎?爭寵什麼的,那就不是我們年薪四兩該操心的事。所以同年,姜答應成了美人,而她還是答應。*再后來,傳聞姜貴妃和后娘關系不睦,後孃得子後進宮求見,貴妃娘娘賞她十五字真跡,掛在便宜弟弟牀頭——距離科舉考試還有四千三百七十天。在老闆面前刷存在感,姜嫺是專業的。你見過凌晨三點的後宮嗎?宮妃五點起牀,她三點:宮妃賞花賞月看戲扯淡的時候,她在練舞練歌練琴,鑽研大老闆的喜好,業務能力和奉承阿諛兩不誤,姜閒相信,只要這麼卷下去,老闆升職加薪必然第一個想到她。而皇帝見識過無數爭寵手段。還真獨獨記住了姜嫺一一這女人實在太愛朕了!
羅婉兒穿書了,成了伯府外室生的惡毒女配,還因覬覦嫡姐未婚夫,被賣給了山里漢做媳婦。 這山里漢身高八尺,相貌堂堂,卻是那個被她戴了綠帽、百般其辱后,活剮了她三千刀泄憤的大奸臣! 為了不被滅口,她含淚洗白,一心賺錢喂飽大奸臣。 終于,大奸臣亮出了一條比她想象中還粗的大腿,羅婉兒心中激動,顫悠悠的遞上了和離書。 誰知,她卻被那陰騭男人堵在了墻角,柔聲哄道:“娘子既是招惹了我,就該知道······你跑不掉了。”
(此書已斷更,請觀看另一本同名書籍)————————————————————————————————————————————————————————————————————————————————————————————————————————————————————————————————————————————————————————————————————————————————————————————————天子昏聵,猜疑重臣,命平陽王唯一的女兒楚煙進京為質。楚煙嬌媚誘人,隨意展露的風情,便讓諸多男兒午夜夢回,早起更衣。唯寧王二子李胤,對她諸多鄙夷。“楚煙那般貌美,日日與她相處,你就不動心?”李胤冷哼:“蛇蝎美人,寡廉鮮恥,滿腹心計,誰對她動心誰是狗!”夜間,李胤將人堵在床角:“你先勾搭我大哥,后又引誘皇子,甚至對著老皇帝使美人計,怎麼就看不見我?!”楚煙淡淡瞥他:“誰對我動心,誰是……”“汪汪!”李胤乖巧懂事求關注,“不就是給平陽王府尋求庇護麼,我也可以。”楚煙:“我不跟狗在一起。”聽聞楚煙三日未曾出門,眾人前去看她笑話。然而剛靠近,就聽得李胤低聲誘哄:“乖,讓我入贅侯府。”【雙潔+1V1+甜寵+HE,歡迎入坑】
男主在經歷完升官發財,很快就迎來了死老婆的完美結局。 知虞很不幸地就是男主那個惡毒老婆。 爲了完成任務,知虞兢兢業業地給男主下毒,給女主使絆子。結果一不小心戲演過頭,女主被她的精神打動,拋棄男主選擇和愛自己的人私奔。 於是惡毒人設的知虞被迫面臨2個選擇:進入男主陣營or加入反派皇帝。 第一天,試圖加入男主沈欲的陣營失敗。 第二天,知虞二話不說放棄,轉頭跑去和皇帝背地裏悄悄發展。 深夜,男主沈欲下巴墊在她肩上,懶散地側過臉嗅她身上屬於皇帝的龍涎香,恍若無事發生。 * 背叛男主的任務完成,知虞在脫離系統之後終於可以做回真正的自己。 在她做回真正自己的第一天,努力攢錢順便感化了被自己陷害又傷害、虐身又虐心的男主沈欲,不求修復關係,只求和他互不兩欠。 做回自己的第二天,與男主沈欲和解。 做回自己的第三天,被男主沈欲逐漸原諒當做朋友的知虞突然產生了一種不妙的預感。 他將自己的“朋友”知虞推倒在地,對她說:“這裏,是他觀賞我們的最佳視角,你覺得呢?” 知虞猜到了什麼,這時候才後頸驟寒地發現自己之前受他蠱惑同意和他交朋友這件事,錯的有多離譜。 他沈欲,從來都不是那種分手還可以當朋友的人。